职业病诊断
一、受理范围
符合国卫疾控发[2013]48号《职业病分类及目录》下属职业性中毒、职业性眼病、职业性皮肤病、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、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、职业性肿瘤、其他职业病七大类下属所有内容均可受理。
二、诊断所需材料
劳动者方:
1、就诊登记表
2、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
3、授权委托书及劳动者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(非必须)
4、劳动者自述材料
5、门急诊病历复印件、住院病历整本复印件
6、任一年度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劳动仲裁书或社保证明。(缺此项不受理)
用人单位方:
1、用人单位信息表
2、用人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
3、授权委托书
4、该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资料复印件(入职、最近一份在岗体检报告或离岗体检报告)
5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复印件
6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7、职业病诊断缴费通知单留底单(核实资料会议结束后再缴费)
8、单位开票信息
三、受理时间
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,需要提前电话预约
四、咨询电话
0574-87085123(周一至周五 上班时间)